宜昌法律援助申请的受理条件 宜昌法律援助申请的受理条件有哪些

2024-9-20 07:42:01来源:互联网

宜昌法律援助申请的受理条件

1、公民对下列需【xū】要代理的事项,因经济困【kùn】难没【méi】有委托代理人【rén】的,可以向法【fǎ】律援助【zhù】机构申请法律援【yuán】助:

(一)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;


(资料图)

(二)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;

(三)请求发给抚恤金、救济金的;

(四)请求给付赡养费、抚养费、扶养费的;

(五)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;

(六)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。

(七)因遭受家庭暴力、虐待、遗弃主张民事权益的;

(八)因交通事故、工伤事故、医疗损【sǔn】害、食品【pǐn】安全、环境污【wū】染、产品质量【liàng】以【yǐ】及农业生产资料等【děng】造成人身损【sǔn】害或【huò】者财【cái】产【chǎn】损失请求赔偿的;

(九)国家和省【shěng】规定的其【qí】他事项。市州、县人民政【zhèng】府【fǔ】根据本【běn】地实际,可以对前款【kuǎn】规定以外的法律【lǜ】援助事【shì】项【xiàng】作出补充规定。

2、刑事诉【sù】讼中有【yǒu】下【xià】列【liè】情形之一【yī】的,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【lǜ】援【yuán】助:

(一)犯罪【zuì】嫌疑人【rén】在被侦查【chá】机【jī】关【guān】第一【yī】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【cuò】施之日起,因经【jīng】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【shī】的;

(二)公诉案件中【zhōng】的【de】被害人【rén】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【zhě】近亲属,自案件【jiàn】移送【sòng】审查【chá】起诉之日起,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【sù】讼代理人的【de】;

(三)自诉案件【jiàn】的自诉人及【jí】其法定代理人,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【qǐ】,因经【jīng】济【jì】困难没【méi】有【yǒu】委托诉【sù】讼代【dài】理人的。

3、公诉人出【chū】庭【tíng】公诉的案件,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【huò】者其他【tā】原【yuán】因【yīn】没有委托辩护【hù】人,人民法【fǎ】院为被告人指【zhǐ】定辩护时,法【fǎ】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。被告人是盲、聋【lóng】、哑【yǎ】人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【biàn】护【hù】人的,或者被告【gào】人可能被判【pàn】处死刑而【ér】没有委托辩【biàn】护人的【de】,人民法院为【wéi】被【bèi】告人指定辩护时,法律援【yuán】助机构应当提供法【fǎ】律援助,无【wú】须对被告【gào】人进行经济状【zhuàng】况的审查。

4、公民经济困难的标准【zhǔn】,按照受理【lǐ】申请的法律援助【zhù】机构【gòu】所【suǒ】在县(市【shì】、区)公布的城乡居民【mín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.5倍以【yǐ】内执【zhí】行。申请【qǐng】人因遭遇【yù】自然灾害【hài】等因素造成临时性经【jīng】济困难的【de】,其经济困难标准由法律援【yuán】助机构参【cān】照前款规定,根据实际情况认【rèn】定【dìng】。因遭受家庭暴【bào】力、虐待、遗弃【qì】主张民【mín】事权益,申请法律援助的,其经济困【kùn】难标准以申请人的个人经【jīng】济困难【nán】状况为准。

为你推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