惩治网暴,公检法三部门公开征求意见!维权难度能降低吗?

2024-9-20 12:35:01来源:国是直通车

9-20,最高人【rén】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、公安【ān】部三部门起草了《关于依法惩【chéng】治网络【luò】暴力【lì】违法犯罪的【de】指导意见(征【zhēng】求意见稿)》,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

当下【xià】,网络暴力事【shì】件层出不穷。网【wǎng】暴征求意【yì】见稿的发布及时回应【yīng】了网络焦点问题和社【shè】会【huì】关切。

在网【wǎng】络上充斥各种评【píng】论【lùn】的今天,哪种评论和行为会被界定【dìng】为网络【luò】暴【bào】力?个人遇到网暴问题,该如何应对?《征求意见稿》发布并实【shí】施后【hòu】,网暴维【wéi】权成【chéng】本【běn】是否会【huì】降低【dī】?针对以上问题,中【zhōng】新社国是直通【tōng】车采访了【le】相关领域律【lǜ】师,详细解答上述问题。


(资料图)

发表偏颇评论会被惩治吗?

《征求意见稿》指出,在网络上【shàng】针对【duì】个人肆意发布谩骂侮辱、造谣诽谤、侵犯【fàn】隐私等信息的网【wǎng】络暴力行为,贬损他【tā】人人【rén】格【gé】,损害他人名【míng】誉,有的造成了他人“社会性死亡”甚至精神失常、自【zì】杀等严【yán】重【chóng】后果;扰乱网络【luò】秩序,破坏网络【luò】生态,致【zhì】使网络空【kōng】间戾气横【héng】行,严重影响【xiǎng】社【shè】会公众安全感。

与【yǔ】传统【tǒng】违法犯【fàn】罪不同,网络【luò】暴力往往针对素【sù】不【bú】相识的陌生人实施,被【bèi】害人在确认侵害人、收集证据等方面存在现实困难,维权成本【běn】极【jí】高【gāo】。

简【jiǎn】而【ér】言之,“网暴实【shí】质上是以网络为手【shǒu】段和传播媒介实施的【de】不法侵害他人名【míng】誉权、隐私权和个人信息权益的违法行为的总称【chēng】,包括通过网络侮【wǔ】辱【rǔ】、诽【fěi】谤他人、侵害公民个人【rén】信【xìn】息等行为【wéi】。”北京观【guān】韬中茂律师事务所执行合伙人李【lǐ】洪江律【lǜ】师向中新社【shè】国是直通【tōng】车介【jiè】绍。

《征求意见稿》也给出了违法犯罪行为的认定标准:

通过【guò】信息【xī】网【wǎng】络检举、揭发他人犯【fàn】罪或者违法违纪【jì】行为,只要不是故意捏【niē】造事实【shí】或者明知是捏造的事实而故【gù】意散布的,不应【yīng】当认【rèn】定为【wéi】诽谤违法犯罪。针对他人【rén】言行发表评论、提出批评,即使【shǐ】观点有所偏颇、言论有所过【guò】激【jī】,只【zhī】要不是肆意谩骂、恶意诋毁的,不【bú】应当【dāng】认【rèn】定为侮辱违法【fǎ】犯罪。

那么,是【shì】一旦发表“侵害他人【rén】名誉权【quán】、隐私权和个人信息【xī】权益”的评论,就会被视【shì】为【wéi】网络暴【bào】力并被追责【zé】,还是“造【zào】成严重【chóng】后果”才会被视为【wéi】网络暴力?

对此,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专职【zhí】律师【shī】刘红丹向【xiàng】国是【shì】君介绍,一旦对受害者进行侮辱、诽谤,就已【yǐ】经产生【shēng】了网络暴力,根据加害情【qíng】节的严【yán】重程度,法【fǎ】律有相关的【de】认定标准,若被判定【dìng】为【wéi】民事【shì】案件,在网络上中发【fā】布侮辱、诽【fěi】谤等严【yán】重的评论【lùn】者需赔偿、道【dào】歉和停止侵权【quán】;若【ruò】判定为刑事案件,网暴【bào】者就要入刑。

哪类网暴行为会被列为民事案件?哪类算刑事案件?

刘红丹【dān】表【biǎo】示,一【yī】般【bān】情况下【xià】,法律会综合被侵害人员的数【shù】量【liàng】、网暴者的网暴程度,例如是否是组【zǔ】织者等【děng】情况进【jìn】行判【pàn】定。目前网【wǎng】络暴力的判定标准是按照侮辱、诽谤等已【yǐ】有【yǒu】相关法律【lǜ】规定的罪行判定的。

根据《征求意见稿》,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会从重处罚:

1、针对未成年人、残疾人实施的;

2、组织“水军”“打手”实施的;

3、编造“涉性”话题侵害他人人格尊严的;

4、利用“深度合成”技术发【fā】布违【wéi】法【fǎ】或者不良信息,违背公序【xù】良【liáng】俗、伦理道德的;

5、网络服务提供者发起、组织的。

被网暴,该怎样维权?

在【zài】随时可发表评论【lùn】的网络平台中,个人很可能会因不【bú】当言论成【chéng】为施【shī】暴方,也可能会成为受暴一方。那么,遇【yù】到【dào】网络【luò】暴力,我们【men】该怎【zěn】样应对【duì】?

据河北高院微信公【gōng】众【zhòng】号,遇【yù】到【dào】网暴时【shí】,可通过以下5个步骤维【wéi】护自己的合【hé】法权益:

1、及时【shí】保【bǎo】存【cún】侵权证【zhèng】据:利用拷贝等方式对相关信【xìn】息、图片【piàn】、链接等证据及时保存,必要时前【qián】往公证处公证。

2、要求【qiú】删除【chú】侵权内容:为避免影【yǐng】响进一步扩【kuò】大,要求网【wǎng】络服务者(即侵权【quán】言论、图片信息的发布平【píng】台)及时删除/屏蔽/断【duàn】开相关链接。网络服务提供者未及【jí】时【shí】采取措施的,对【duì】损害的扩【kuò】大部【bù】分需要承担连带【dài】责任。

3、索【suǒ】要侵权者身份【fèn】信息:提供相关证据向网络【luò】服【fú】务【wù】提供者发函,或直接起诉网络【luò】服务提供者【zhě】,要求提供【gòng】侵权用户【hù】的真实姓名、联【lián】系方式、网络地址等信【xìn】息【xī】。

4、提出【chū】诉讼请求:请求侵权人采【cǎi】取【qǔ】适当【dāng】措施恢复被侵权人名誉;请求精神抚慰金赔偿(被侵【qīn】权人出现精神损害等严重后果时才可【kě】申请);请【qǐng】求侵权人赔偿因此【cǐ】遭【zāo】受的【de】财产损【sǔn】失。

5、涉嫌诽谤可报案:如网络侵犯名【míng】誉权行为涉嫌【xián】构【gòu】成诽谤【bàng】罪【zuì】,被侵权【quán】人可以向公安【ān】报案,追【zhuī】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【rèn】。

维权难度能降低吗?

此次最高人民【mín】法院、最【zuì】高人民检【jiǎn】察院、公安部三部门【mén】联合发布【bù】《征求【qiú】意见【jiàn】稿》,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,以律师【shī】专业角度看,目【mù】前的征求意见稿有哪【nǎ】些进步之处和需补【bǔ】充完善的意见【jiàn】?

刘红丹表【biǎo】示,《征求意见【jiàn】稿》提出,人民检【jiǎn】察院可以依法向人民法【fǎ】院【yuàn】提起【qǐ】公益诉讼,这是一个很大的进【jìn】步。因为【wéi】在网络【luò】暴力案件中,施暴者人数众【zhòng】多【duō】,若受害者提起诉讼,则要对施暴【bào】者一一进行诉讼,难度和成本都【dōu】很【hěn】高。比如在已【yǐ】审理【lǐ】的江歌【gē】案中,江歌【gē】母亲就【jiù】对不少网暴者一【yī】个个提起了诉讼。

但若人民检察院可以依法向人民【mín】法院提起【qǐ】公益【yì】诉讼,网络暴力就可以按【àn】照整【zhěng】体案【àn】件处理。也就是说,受害者无需【xū】再一一提【tí】起【qǐ】诉讼,人【rén】民检察院会【huì】主动【dòng】搜【sōu】集资【zī】料,将网暴者集体立案处理。

在【zài】取【qǔ】得进步的同时【shí】,在刘红丹【dān】看来,《征求意见稿》仍【réng】有一些【xiē】可以补充完善的部分【fèn】。比如,《征求意见稿》都是对于【yú】事后的【de】意见征集【jí】,提出了网暴发生后的诉讼、立【lì】案标准和程序,但未规定事【shì】中的及【jí】时【shí】预防。

具体来说,在【zài】网【wǎng】民发布侵害【hài】他【tā】人权利的言论时【shí】,平台可【kě】以通过精选、关闭评论等及时预防网暴【bào】的【de】出现【xiàn】。在网暴中【zhōng】,平台也应该负有【yǒu】一定的责任和【hé】义务。

对【duì】此观【guān】点,李洪江【jiāng】也【yě】认为【wéi】网暴具有施暴者人数众多、难以确定施暴者身【shēn】份、维权【quán】成本高等的特点,因此【cǐ】网络暴【bào】力还需【xū】提前预防:

首先公安机关要依法及时向社会【huì】发【fā】布案件进展信息,澄清事【shì】实真【zhēn】相【xiàng】,有效消除不良【liáng】影【yǐng】响;

其次网络服务提供者要履行网络安全管理义务,及时删除不良言论;

再次【cì】相关机构要做好【hǎo】法治宣传【chuán】,教育引导广大网民自觉守法,引【yǐn】领【lǐng】社【shè】会文明【míng】风尚。

此次《征求意见稿》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9-20。

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提出意见:

一、电子邮件请发至:

xsjsxgca@163.com;

二、信件请寄至:

北京市东城区【qū】东交民巷27号最【zuì】高人民法【fǎ】院研【yán】究室,邮编:100745;北京市东城【chéng】区北河沿大【dà】街147号最【zuì】高人【rén】民检【jiǎn】察【chá】院法律政策研究室,邮编:100726。在电子邮【yóu】件主题或信封上标注“惩治网暴文件反馈意【yì】见【jiàn】”。

(来源/国是直通车 文/华卓玛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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