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【gōng】积金热问|家庭【tíng】名下【xià】有【yǒu】三【sān】套及以上房产,还能申请【qǐng】“商转公”吗?-当前看【kàn】点

2024-9-20 16:25:40来源:红网

红网时刻新闻9-20讯(记【jì】者【zhě】 康希【xī】)9-20起,长沙顺位抵押方【fāng】式办【bàn】理商贷转公积金贷款(即“商转公”)正式实施。截至目前,有14家银行可以开【kāi】展相关业【yè】务。那么在【zài】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【xīn】,办理【lǐ】“商转【zhuǎn】公【gōng】”业务有哪些申请渠道【dào】?名下【xià】有三【sān】套及以上房产,还能办理“商【shāng】转公【gōng】”业务【wù】吗?

问:家庭名【míng】下共有三套房产,按照【zhào】购买时间顺序购买【mǎi】的第二【èr】套房屋【wū】可以申请商转公吗【ma】?


(相关资料图)

答:不可以。

《关于发展住房【fáng】公积金【jīn】个人住房贷款【kuǎn】业务的【de】通知》(建【jiàn】金〔2014〕148号【hào】)规定:住【zhù】房公积金【jīn】贷款对象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【fáng】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【tōng】自住住房的缴存【cún】职工。住房公积金【jīn】管【guǎn】理中心不【bú】得向购买第三套及以【yǐ】上【shàng】住房的缴【jiǎo】存【cún】职工家庭发放【fàng】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【dài】款。申请【qǐng】公积金贷款,按照家庭名下现【xiàn】有的房屋【wū】套数计算【suàn】,而【ér】不以【yǐ】房【fáng】屋购买【mǎi】的先后顺序。

问:开具单位缴【jiǎo】存【cún】使用证明【míng】需要提供什么【me】材料?可通过哪些渠【qú】道办理【lǐ】?

答:单位需提供《住房公积【jī】金缴存证明申请书》、单位【wèi】营【yíng】业执照【zhào】正【zhèng】本【běn】(复印件)、近【jìn】2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通知单【dān】和税【shuì】务代扣社保的完税【shuì】证明(原【yuán】件)及专管员身份证【zhèng】(原件【jiàn】)。

办理【lǐ】渠道【dào】:可【kě】通过单位网上业务大厅(单【dān】位版)或者前往中心各【gè】营【yíng】业厅申请【qǐng】办理。

问:办【bàn】理了租房提取业务,再申请【qǐng】办理还贷提【tí】取【qǔ】业务,需要间隔12个【gè】月吗?

答:不需要。

职工在长沙行【háng】政区域【yù】内无房【fáng】,每【měi】年可以【yǐ】办理一次【cì】租房提取。在符合条【tiáo】件的情况下,同时也可办理还贷提取业【yè】务。

问【wèn】:职工缴存地为省直中心,在【zài】其他公积金中心【xīn】申请了贷【dài】款,可以【yǐ】办理月【yuè】对冲【chōng】吗?

答:不可以。

职工【gōng】自筹资金【jīn】还款12个【gè】月后,可办理偿还非本中心贷款本【běn】息提取【qǔ】业务。

问【wèn】:商业银行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【dài】款业务【wù】申请和二手房公积【jī】金贷款【kuǎn】业【yè】务申请的办理【lǐ】渠道有哪些【xiē】?

答:目前主要有三种办理渠道:

◆关注“湘直公积金”微【wēi】信【xìn】公【gōng】众号,在公共【gòng】服务【wù】栏目中【zhōng】的“预约叫号”预约前【qián】往智慧信贷厅办理;

◆下载“手机公积金”APP自助申请办理;

◆携带齐全资料到省直中心智慧信贷厅使用自助机申请办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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