担保方式的保证什么意思?担保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?

2024-9-20 11:57:05来源:财经视野网

担保方式的保证什么意思?

担【dān】保的方【fāng】式为四种:抵押、质押、保证、抵押加【jiā】保证。保证担【dān】保:借款人不能足【zú】额提供【gòng】抵押(质【zhì】押)时,应有贷款人【rén】认可的第三方提供承【chéng】担连带责任的【de】保证。保证人是法人的,必须具有代为偿还全部贷【dài】款本息的能力,且在银【yín】行开立【lì】有存【cún】款帐户。保证人【rén】为【wéi】自【zì】然【rán】人的,本息有【yǒu】固定【dìng】经济来源,具有足够【gòu】代偿能【néng】力,并且【qiě】在贷款银行存有一定数额的保证【zhèng】金【jīn】;保证【zhèng】人与债权人应当【dāng】以书面形【xíng】式订立保证合同。保【bǎo】证人发生变【biàn】更的,必须按【àn】照规定办理【lǐ】变更担保手续,未经贷【dài】款【kuǎn】人认可,原保【bǎo】证合同【tóng】不【bú】得撤【chè】销。

担保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?

担保活动应当遵循等、自愿、公、诚【chéng】实信用的原则。第三人【rén】为【wéi】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,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。 担保是指当事【shì】人根据法律规定【dìng】或【huò】者双方约定,为促【cù】使债务人履行债务【wù】实现债权人【rén】的权利的法【fǎ】律【lǜ】制度。担保通常由当事人【rén】双【shuāng】方【fāng】订立担【dān】保合同。担保【bǎo】活动【dòng】应当遵循等、自愿、公、诚实信用的原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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